途聚户外

【途聚户外】9月12-13日云蒙峡-对家河-云蒙峡[北京密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20 19:08:11 | 查看:6458 回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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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23:07: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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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3:07: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休闲旅游
开始时间:
2015-9-12 07:20
活动地点:
云蒙峡风景区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3
报名截止:
2015-9-11 18:08
本帖最后由 炜炜 于 2015-9-9 09:40 编辑

中秋节前,让我们开始一段关于山楂树下的故事呗··




活动组织者:流星(13269416262)贝勒爷(18511195918)炜炜(13720024561)-暂定
报名咨询:QQ群: 436696337(注明对家河),微信:tujuoutdoor
活动费用:公交(火车);小面;费用全部AA
活动保险:集体购买户外保险,且必须购买!


  云蒙峡风景区以雄险而曲折的西北-----东南向峡谷为主轴,上下串联着数十个不同特色的风景小区。而且越深入云蒙峡腹地,那些奇峰、怪石、清潭、飞瀑、野花、密林等胜景也越来越多和越优美。这里山峦巍峨耸拔,沟壑切割幽深,峰石造型似人似兽,潭瀑交辉若镜若练。云雾朦胧,变化莫测;花木芬芳,香溢百里。游者处之,无不令人一饱眼福。春季入峡,山花烂漫,桃杏争艳;仲夏入峡,清泉甘冽,消夏宜人;金秋入峡,红叶满山,硕果累累;隆冬入峡,雪岭晶莹冰瀑夺目。

  游人沿峡游览,可观两侧雄崖壁仞,危石刺云;俯首可赏碧水、游鱼、仰观可赏奇岩、劲松。其中水门景区还可观赏坠石劈成的水门清溪和含碧潭、骆驼峰奇景。沿途既可听泉声、鸟声、又可赏奇树、奇花。暑天至此,不亚于下水游泳,入洞纳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将这里造化成了惊险奇美的人间仙境。在这里登高峰,纵览密云水库风光,攀山岭观奇峰、瀑布,越林海探植物世界。是回归大自然的好去处和人间难得的一处避暑消夏佳地。
  云蒙峡的风景走廊展示了大自然的无穷魅力。这里是许多户外爱好者的天然基地。穿越峡谷、攀岩、攀冰、野外宿营、野炊、烧烤等项目是景区内没有一点人工雕琢的痕迹。清泉、小溪是景区最引以为自豪的,一年四季不断流,水质极佳。被户外活动爱好者喻为生命之水。



本次活动为腐败活动,分两个路线出发,9月12日早上集合地点最终在密云北站
1.离通州西火车站较近的朋友可选择乘坐6419次列车(列车8:05分发车-9:58分到站)到达密云北站。(往返车票自行购买)通州出发的小盆友们提前请联系领队:流星。
2.9月12日
  07:30 东直门集合出发(联系领队:炜炜)乘坐980快,迟到不等
  09:30 到达密云鼓楼站,乘坐小面(费用AA)前往密云北站接通州西站的小盆友们。
  10: 00 集合出发,前往云蒙峡风景区门口
  11:10 抵达云蒙峡风景区售票口(费用AA),买票进入开始行程。
  13:50 抵达对家河村。
  14:20 抵达宿营地(扎营地点较多,具体扎营地点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14:40 自行活动(可摘山楂,可戏水,怎么嗨怎么玩)
  17:00 准备开启腐败盛宴{物资自行提前携带,也可统一提前购买(费用AA)},并准备篝火木材。
  9月13日(行程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变动
  08: 00  起床
  09: 30  拔营
  10: 00  回程前往云蒙峡风景区售票口
  12: 30  到达云蒙峡风景区售票口并乘坐小面(费用AA)前往农家院品尝密云水库鱼(费用AA)
  15:00  乘坐小面前往密云北站和980总站,结束行程(短暂的分别注定我们下次的相见)!




必备装备:
中低帮登山鞋(运动鞋亦可)。
冲锋衣裤(运动衣亦可)。
登山包(男60L+,女50L+)。
登山杖(双杖)、护膝——两根登山杖可以让你的下肢最大限度减轻压力。
头灯(手电亦可,要有备用的,并且保证电池足量)——优选头灯,可以腾出手来处理紧急事件。
雨披——气候变化太快。
帐篷——建议分组合作,出发前请确认好自己的队友,队长不负责协调帐篷资源。
睡袋——舒适温标-5℃。
防潮垫——隔潮隔凉。
个人常用药品——照顾好自己,尤其是应急药品
炊具——每3人一套炉头+套锅,自行协调分组,队长不负责协调资源。
补给——当日饮用水3L(营地水源充足,也可农家院购买)、活动全程的腐败物资(中途无补给)
注:组织者在出发前检查队员必备装备,对装备不符合要求者,将做劝退处理。
可选装备:
手台(425.200)


户外运动活动是一个致力于户外健身、自助旅游、休闲旅游等非营利性的AA制群众性的体育运动活动。参加者应当自备符合各种活动的基本装备,报名者需仔细阅读并同意一下条款,方可参加户外运动活动。
1、拥抱自然,挑战自我,锻炼个人意志,培养团队精神,提高野外生存能力的户外运动,多数带有不同程度的挑战性和刺激性,并存在诸多不可控制的因素。在不同的环境下,活动强度、技术难度、危险程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的活动。凡是参加户外活动均属于自愿要约行为,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2、参加户外的活动,必须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的风险;在活动中如果发生车祸、溺水、滑倒、毒虫(蛇)咬及其他自然的或人为的因素所导致的伤害,个人应自负其责或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当事人索赔;参加者确认自己理解并同意领队及队员不对因前述风险所导致的相关损失负任何责任。
3、除个人自理费用外,其它费用由参加者AA制平摊。每次活动费用当场结清,多退少补。
4、要求参加活动者自愿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属于不可预知也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参加活动者应当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领队及队员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报名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或领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任何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5、参加者应协助领队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在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时,领队及队员都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6、领队是每次活动的领导者,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有临时决定权。队员应对自己的安全积极负责,对每次活动的危险程度、责任划分有合理判断及情形认识,对活动可能产生的后果、责任及义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参加活动要量力而行,如因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
7、队员应具备良好的时间观念、集体观念及团队合作精神,要服从领队指挥,可随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但绝对不能单独行动,不得酗酒,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违法或者犯罪,否则自负其责。
8、队员需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性别不限;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若其造成人身伤害,由法定监护人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的陪同人负责,活动的领队及队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9、要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得乱扔垃圾;野外尽量不用香皂、牙膏、洗洁精等化学物品;不砍伐树木;不伤害动物等。野外用火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户外活动可能因为天气原因或报名人数太少而取消,如活动取消,领队会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如遇交通、天气等客观环境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突变导致活动必须终止。






已通过 (3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野~鹤 2015-9-10 17:48
阿蘭~

报名

2015-9-9 10:55
流星

去走走看看,对那个大水池是恋恋不舍

2015-9-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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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一切有為法,尽是因緣合和,緣起時起,緣尽還無,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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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23:12:5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3:12:50 | 只看该作者
佛說:“一切有為法,尽是因緣合和,緣起時起,緣尽還無,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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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09:19:18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9-7 09:19:18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还有去年没吃完的山楂被我制作成的山楂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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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14:34:24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5-9-7 14:34:24 | 只看该作者
去凑热闹,山楂好吃吗
字很难看,就不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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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17:12:03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9-7 17:12:03 | 只看该作者
去摘多多的山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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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21:50:06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9-7 21:50:06 | 只看该作者
阿蘭~ 发表于 2015-9-7 17:12
去摘多多的山楂去

摘山楂干嘛,那个串不了手串,太小了啊
字很难看,就不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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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8 17:00:05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9-8 17:00: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蘭~ 于 2015-9-8 17:01 编辑
流星 发表于 2015-9-7 21:50
摘山楂干嘛,那个串不了手串,太小了啊

可以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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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0:49:21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9-9 10:49:21 | 只看该作者

对哈~山楂是可以吃的啊~
字很难看,就不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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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3:37:15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9-20 13:37:15 | 只看该作者
流星 发表于 2015-9-9 10:49
对哈~山楂是可以吃的啊~

4843……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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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0 19:08:11 |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9-20 19:08:11 | 只看该作者

傻咋了,你不服啊。。。过来打我。。。
字很难看,就不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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