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聚户外

11月21日(本周六)大觉寺爬山活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18 13:55:54 | 查看:6872 回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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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3:42: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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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3:42: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登山徒步
开始时间:
2015-11-21 09:00 至 2015-11-21 18:00 商定
活动地点:
大觉寺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2
报名截止:
2015-11-20 18:00
本帖最后由 卷阿人 于 2015-11-18 16:25 编辑

活动说明:
    带走垃圾,不随地乱扔; 走小路,不踩踏农田; 除非呼救,不大声喧哗;不吸烟,不燃放鞭炮;使用背包,不用塑料袋; 不破坏花果树木; “方便”之后用土掩埋;在背包有空地时,捡拾别人丢弃的垃圾; 向路人宣传《山野之约》。
本期活动时间:10月21日9:00-18:00
本期活动地点:大觉寺
活动集合时间:11月21日周六早9:00(请提前到达,迟到不等,时间是大家的)
活动集合地点:大觉寺停车场集合(乘坐346到周家巷步行到大觉寺停车场或者633到大觉寺)


途聚户外qq群: 436696337

计划安排:
9.00------大觉寺门口集合。
9.10----出发

以上只是计划时间安排,实际时间安排有可能改变,实际时间是根据自己的速度和行程改变的

强度等级:1.2

统计数据:里程15公里,累计爬升约1000米,下降约1000米!

装备:头灯(或手电),手台、登山仗,登山鞋或者徒步鞋或者军胶,护膝带着,保护膝盖。手台有就带上吧,水根据自己喝的多少适量。
手台频率:435.500


注意:


1、准时集合,过时不候。

2、吃完早点再上山,切忌空腹上山。

3、全程不设收队,按自己的节奏爬山,路上随时有人可问路。新弱驴自行结伴并发扬相互照应的精神。

4、如遇大雨或其它恶劣天气,活动自动取消。
5、活动时间为参考时间,走得快的先爬,不确定的路手台抄收或问身边的驴友。

6、天气变冷,注意保暖。

7、不要把喝完的红牛瓶、矿泉水瓶等任何垃圾丢在山上,自行带下山或者给队友带。
9、山上不许抽烟和其它用火行为,所去地方皆为国家一级防火区域。

至群共享或者索取轨迹文件
【报名须知】【免责条款】--必读
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合户外运动的人参加活动
(1)活动参与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能对自己的行为及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完全责任。活动中请带好身份证。
(2)系统报名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跟帖报名。否则可能不被确认!
(3)要求有一定的户外履历,履历很少或无履历者可能不被确认!领队有选择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
(4)报名后如临时有事退出请最晚在出发前三天中午12点之前申请退出活动,并请发短信通知领队。严禁放鸽子!集体活动时间观念要强。无故不来不退活动费用!
(5)活动参与者必须具备团结、友爱、奉献的团队精神。谢绝自由主义者和不靠谱的队员。集体行动严禁单飞!
(6)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身体健康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无不适合的疾病。
(7)以上文字和图片仅供参考,以上景点一直是旅行热点,地方好不好大家可以百度了解更多资讯。
(8)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活动备注】
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下声明!
1;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户外类商业保险。
2;本活动为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3;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4;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7;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已通过 (2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卷阿人 2015-11-19 10:15
流星

可能带总教官夫人一同参加

2015-11-1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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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5:05:35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11-19 15:05:35 | 只看该作者
阿蘭~ 发表于 2015-11-18 13:55
我是捣乱的,9点如果没出现就是在家呼呼呢

你要是不出现,我就组织小伙伴去你家掀被子
字很难看,就不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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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3:55:5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11-18 13:55: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蘭~ 于 2015-11-18 14:00 编辑

我是捣乱的,9点如果没出现就是在家呼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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